2023年5月15日 点击人次: 933
根据《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衡人才办通〔2022〕4号),经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衡东县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及计划人数
衡东县教育系统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7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师范类毕业生。
三、引进对象资格及条件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二)资格要求
1.符合《2023年衡东县衡东县教育系统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目录》中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
2.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报名时须具有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同学科中职教师资格证与高中教师资格证相互通用)或已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普通话等级证书)。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3.引进的人员必须在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后,才能申请购房补贴;规定时间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后续补贴待遇,并予以解聘,已经申领发放的生活补贴要全额退还。
(三)年龄要求
硕士研究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年龄原则上以有效第二代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四)学历学位要求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1)。
(五)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应届毕业生;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4.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在编在岗人员。
5.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东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六)注意事项
1.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最低服务期内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不得调动。
2.资格审查贯穿引进聘用工作全过程。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录用资格。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hengyang.gov.cn/hysrsj/ )、衡东县党政门户网(www.hengdong.gov.cn)和衡东教育(微信公众号)上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时间及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
(1)衡东一中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衡东县第一中学办公室(第3栋3108室)。报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阳东华 13973435133。
报名时间和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22日—26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咨询电话:0734—5229748。
(3)院校现场报名:根据工作需要,在院校招聘宣传时组织报名(哪月哪日在哪里组织报名)。
2.报名注意事项:①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一人多报者取消报考资格;②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所学专业已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但未列入招考职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教育部现行专业目录》的,由引进单位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组织相关部门认定;③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资料:现场报名应提交下列资料,线上报名应将下列资料上传至邮箱553775305@qq.com:
①《2023年衡东县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②本人有效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3张(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上2M以下);
④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须延长到2023年8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2023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毕业院校印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教师资格证。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教师资格证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可以查询相关页面,2023届毕业生或教师资格证取得时间放宽的可暂不提供;
⑥普通话证。语文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岗位须达到二级乙等;提供网上查询证明,普通话证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网上可以查询相关页面;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视其情节给予其纪律处分或限制报考等处理。
(二)考试
1.开考比例:引进岗位计划数与参加考试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参加考试人数低于1:3的岗位,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和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开考或核减岗位计划数,并发布调整引进计划公告。所有低于1:3开考比例的岗位,对该岗位参考人员考试成绩设定最低分值,最低分值为80分,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
2.考试方式:试教(上微型课)。试教(上微型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综合分析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和把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手段、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试教(上微型课)时量10分钟,准备时间30分钟。考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考试成绩相同的则按规则排名)和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要求,按岗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资格复审入围人员,由县教育局牵头组织相关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1.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的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不去掉试教最高分和最低分的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确定体检对象。如考生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生试教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可等额递补一次。
2.体检由县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3.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由引进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再递补。
(四)人员审定。考察工作结束后,县委人才办召集编办、人社、财政等相关部门,召开县委人才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审定拟引进对象。
(五)公示与聘用
拟引进对象在衡东县党政门户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不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引进待遇
(一)列入事业编制。引进对象按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标准的工资福利待遇及相关社会保障待遇。
(二)享受人才补贴。具体人才补贴政策以《衡阳市市属企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为准(可在"雁城人才"微信公众号-政策资讯-人才政策栏查询)。引进对象服务期内辞职的须退还已领全部人才补贴。
六、纪律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把关,规范操作。报名人员必须按要求提交真实、有效的材料,配合用人单位做好引进工作。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衡东县教育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34—5236281。
附件2:《2023年衡东县教育系统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可下载打印)。
中共衡东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