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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人才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
职位诱惑:生活补贴 人才安居补贴 市级领导联系人才 人才荣誉体系
薪酬福利:五险一金
发布时间:2024年5月24日
点击人次:674
岗位职责:
详见湘潭市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http://www.shaoshan.gov.cn/11698/11708/content_1362239.html)。
岗位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 国 共 产 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及以下(1996年3月至2007年3月期间出生)。
3.报考人员须符合报名岗位所需条件,岗位要求的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及工作经验,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教师资格证需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2025届高校毕业生和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留学回国人员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国(境)外学历认证,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报名前取得。
4.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最低学历要求(或以上学历)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与招考岗位专业相关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报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认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引进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投递说明:
引进人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韶山市人民政府网、部分高校官网等公开发布引进人才公告。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25年3月17日-3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设在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韶山市遵义路1号)。
2.报名要求。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实、正确填写《2025年韶山市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附件2)、贴上免冠寸照1张,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在现场资格初审合格后,当场扫描报名系统二维码登录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等,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名上传照片时,报考人员请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寸照电子证件照(35×45mm,jpg/jpeg格式,100KB以下)。未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的,视同为报名不成功。
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参考证明(以下合称“有效身份证件”)。
本次引才所有岗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可委托代理人报名,委托报名须持有由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由委托人签字确认的相关现场报名所需提交的资料清单及附件材料。
3.资格初审。报名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初审,资格审查应提交的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为:有效身份证件、本科及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和相关证明。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时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的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4.打印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3月25日8:00至3月27日24:00,请考生自行密切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告。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环节,缺少证件的不得参加。
5.重要提示。本次人才引进免收报名费。为避免考试资源的浪费,请报考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报考,不随意弃考。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人事信息专栏的公告、公示与通知,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因自身原因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详见《准考证》及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http://www.shaoshan.gov.cn/)发布的公告。
面试开考比例为1:3,计划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对情况特殊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到 1:2,降低开考比例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计划数。
引进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资格复审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即考生先回答2个固定题目,考官再提问2个题目,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适应工作的能力,面试时间共计12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成绩相同入围资格复审末位分数并列的,按主考官给出的面试成绩排序。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
面试后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引进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未在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对象。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主要就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工作表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递补、公示与聘用
1.递补。引进计划出现空缺时,经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且拟聘用人员公示后不再递补。
2.确定拟聘用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公示。对拟聘用人员在“韶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韶山市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员在韶山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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